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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事处】关于做好公司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7 作者: 来源:bv伟德国际体育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来校工作满2年(2015年4月1日以前到校)。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已取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拟留学单位认可的外语合格证书、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邀请函且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

4.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二、申报程序

1.个人撰写研修计划(3月15日—3月20日)。申请人填写《bevictor伟德官网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见附件1),研修计划应包括:出国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回国后的工作安排等,申请人在外研修专业方向必须与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相一致。

2.单位推荐(3月20日—3月22日)。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表现情况填写书面推荐意见(500字以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鉴定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

3.专家审查(3月23日-3月28日)。学校组织专家结合申报人基本情况、研修计划以及依托科研项目等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学校对被选派人回国后效益评估的重要依据。

4.校内公示(3月31日—4月2日)。学校汇总专家审查意见,将评审结果在集团首页进行公示。

5.网上申报(4月2日—4月10日)。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人在公示期结束后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进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6.材料上报(4月16日—4月20日)。人事处工作人员将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bevictor伟德官网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附件1,电子版)。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

3.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及纸质版)。

4.合格的邀请函(纸质版)。

5.合作导师简历(纸质版)。

6.外语成绩单(纸质版)。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派专人于3月22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团队科(校务楼404室)。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首页,通过 “出国留学—申报指南”页面中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申报(国内申请人入口)”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1.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员工类)。

2.扫描上传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邀请信/函应包含以下内容: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开始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12月31日);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拟留学单位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扫描上传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扫描上传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彩印件;

扫描上传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社科、科技等部门公章);

扫描上传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印件;

扫描上传身份证彩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3.自主选择扫描上传科研成果清单和奖励证书(不超过5页)等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待系统生成CSC学号后,将申请表打印签字后和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派专人于4月28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团队科(校务楼404室)。

五、几点要求

1.各有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近三年的教师出国研修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教师出国研修工作。

2.申请人须做好自己未来三年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处理出国研修和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3.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13年下半年起不再受理获批人员任何理由的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的申请,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自2015年起,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推选单位函告放弃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申请人在申报时确定好留学单位和具体出国时间。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团队科联系。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57

邮箱: shizike@snnu.edu.cn


附件及原通知详见:http://www.snnu.edu.cn/inf.php?id=18531


人事处

2016年3月16日